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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是多少年(注冊商標的使用期限)
很多來我們這里咨詢商標注冊的朋友對商標注冊的期限一無所知,他們認為只要拿到商標注冊證,就萬事大吉了,這個想法是錯誤的,由于商標需要及時續展才能一直使用,如果在商標有效期后未提交續展申請,商標將失效。
在實施商標注冊制度的國家,包括中國,商標專用權是根據在先原則獲得的,商標注冊有明確的有效期,商標權是一種知識產權,具有排他性、地域性和時效性的特征,注冊后的時間期限是商標專用權的特征之一,商標權是指商標經相關機構核準注冊后,在法定期限內受到相關法律保護的現象,這一法律期限也稱為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和保護期。
有效期屆滿后,商標持有人希望繼續使用注冊商標并受法律保護的,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續展注冊。如果沒有導致撤銷商標的訴訟,商標注冊人需要通過按時履行續展程序無限期地保護注冊商標,在這條規則中,商標不同于專利和版權,盡管專利和版權是知識產權。
關于注冊商標的有效期,我國在不同時期作出了不同的規定,1950年頒布的《商標注冊暫行條例》規定,“注冊商標自注冊之日起享有專有權,專有權的有效期為20年。”當時,外國商標按國家實際有效期計算,這往往與中國商標的有效期相沖突。以后,中國的注冊商標術語將與外國的統一。由于外國注冊商標沒有期限,一些人長期閑置注冊商標,但其商標在商標注冊記錄中仍然是有效的注冊商標,影響了新申請注冊商標的審批。
1982年,中國商標法再次改革,國內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必須為10年,國內外商標統一期限的計算方法比較復雜,在中國注冊的外國商標的有效期限也按10年計算。